关于组织申报2007年度院级课题的通知
各单位及教师:
为支持和鼓励教师积极从事科学研究活动,提高学院科研水平和整体实力,根据学院科研管理有关规定,现将2007年度院级课题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课题主持人及课题组成员均须是我院在职在岗的教职工。
2.课题主持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且作为课题主持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不得同时申报多个课题。其中,重大攻关课题须以课题组名义申报,课题主持人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课题组还须有2名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成员;青年资助课题申报年龄应在35岁以下。
3.正在主持院级课题(未完成或未结题)的负责人,不得再次申报。
二、申报程序
1.由申请人填写《长沙航院2007年度院级课题申请书》,申请书一律用计算机填写,并填写好申报课题类别。《长沙航院2007年度院级课题申请书》在学院网页上(学院主页→管理资源)下载。
2.各单位对本单位申请立项的课题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
3.各单位于2007年5月15日前将本单位课题申报材料(《长沙航院2007年度院级课题申请书》一式两份、汇总表)交科研处。
4.科研处将组织同行专家对申报课题进行匿名评审,按照“择需、择重、择优”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遴选,由学院学术委员会最终审定。经学术委员会评审通过的研究项目,予以立项,由学院发文公布。课题主持人及成员不能作为学科专家参加课题评审。
未尽事宜请与科研处联系。
联系人: 刘敏
联系电话:5473621,15973185767
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处
2007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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