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根据学院工作安排,经研究,毕业生课程补考定于2007年7月15日上午8:00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参考对象:(1)各学期必修课程经重修后仍未合格的毕业生;(2)公共选修课成绩不合格的毕业生。2、报名事宜:7月12、13日在毕业生所属校区教务处办公室凭本人身份证现场报名,不接受电话或委托报名。3、考试须知:(1)学生考试时必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否则,不予受理;(2)考试地点在学生所属校区,具体考场报名时通告。
请同学们相互告之。
教 务 处 二OO七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