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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办理相关事项须知
时间:2008-6-26 来源:长沙航院新闻网 作者:本站 编辑:admin 关闭

    毕业班学生在领取毕业证、办理离校手续、户口迁移和报到证等手续过程中,请注意以下事项:
    1.还未办理离校手续的毕业生,请于7月4日前到学生处领取离校手续单并办理离校手续,因学院要对宿舍进行维护和维修,请所有留校毕业生于7月4日之前离校。
    2. 7月1日至7月10日,请毕业生(能正常领取毕业证)到各专业系统一领取毕业证,未能及时领取的同学请于7月11日至7月20日统一到学生工作处领取。
    3.在领取毕业证时请出具毕业生本人身份证;如委托他人代领,则必须同时出具本人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7月11日至7月20日,学生处、就业处、保卫处统一安排老师值班,办理毕业证领取、报到证和户口迁移手续办理。未能及时办理的毕业生,请在新学期开学后再返校办理。
    祝全体毕业生工作顺利,事业有成!
 
                           学生工作处
                            二○○八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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