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1、符合2016年湖南省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高中毕业生及中职毕业生,且已参加2016年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
2、飞行器维修技术专业要求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男生身高不低于1.65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
3、通用航空器维修、理化测试与质检技术(检测技术及应用)、飞行器制造技术(航空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机电一体化技术、数控技术、焊接技术与自动化、飞机电子设备维修等专业要求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
4、空中乘务专业要求女生身高在1.65~1.72米,男生身高在1.75~1.82米,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材匀称,肤色好,形象气质佳,裸露部分无明显的疤痕;无明显的“ O ”型和“ X ”型腿,无色盲、色弱,口齿伶俐,中、英文发音准确;
5、机场运行(地面服务)专业要求女生身高在1.62米以上,男生身高在1.72米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材匀称,肤色好,形象气质佳,裸露部分无明显的疤痕;无色盲、色弱,口齿伶俐,中、英文发音准确。
二、报名办法、报名时间及资格确认
(一)报名时间: 3月21日~4月5日
(二)报名办法:
登录湖南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平台(考生版)进行网上报名(登录用户名与密码为考生高考报名时报名号与填报高考报名信息时设置的登录密码)。
1.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报名考生请登录湖南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平台(考生版)(http://www.hneao.cn/ks/),参照“2016年湖南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报考指南”进行网上报名。没有通过该平台进行网上报名的无效。
2.报名确认:报名考生(湖南湘北职业中专学校中高职衔接试点项目考生除外,其确认手续由两校协商统一办理)须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或户籍(原件及复印件)、高考报名考生号、一寸近期彩照2张和报名考试费,4月22日到我院跳马校区办理报名资格确认手续、领取准考证。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来现场办理确认手续时须携带由毕业中学提供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
(三)报名考试费:80元/人,报名确认时交纳。
三、单招专业、学费及人数

四、命题、考试与评卷
我院将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监督下组织单独招生的命题、组考与评卷工作,确保相关工作科学规范与公平公正。
(一)中高职衔接试点项目考生
中高职衔接试点项目考生是指其就读的中职学校已与我院签订中高职衔接试点合作办学协议、经湖南省教育厅批准立项、按“2+3”培养模式成建制组班,同时参加了2016年单独招生报名的考生。
1.考试内容:专业基础知识理论模块、专业综合知识理论模块、专业基本技能模块;
2.考试方式:心理测试+笔试+实际操作方式进行;其中专业基础知识理论模块、专业综合知识理论模块采用笔试的方式进行,专业基本技能模块采用实际操作的方式进行;
3.考试科目
(1)专业基础知识理论模块:考核内容包括《机械制图》(占70%)和《电工与电子技术基础》(占30%),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
(2)专业综合知识理论模块:考核内容包括《PLC应用技术》(占30%)、《机床电气装调与检修》(占30%)及《数控编程与加工》(占40%),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
(3)专业基本技能模块:考核内容为《基本钳工》,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
4.考试时间:4月15-16日
面试(含心理测试):4月15日14:00-17:30;
实际操作测试:4月16日8:30-10:30;
专业基础测试:4月16日13:00-15:00;
专业综合测试:4月16日15:30-17:30。
5.考试地点:湖南湘北职业中专学校
6.评卷:由我院组织专家参照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评卷规定进行。
(二)非中高职衔接试点项目考生
非中高职衔接试点项目考生是指普通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及中高职衔接试点项目外的应往届中职对口毕业生。
1.普通应届高中毕业生实行高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技能(综合)测试;
2.中职对口毕业生及往届生实行文化考试+技能(综合)测试;
3.考试科目
A.文化考试:考语文、数学、英语三科,一套试卷,考试时长150分钟,总分300分(各科类考生同试卷);
B.技能(综合)测试:满分100分,主要考查学生的综合素质,各专业的测试方式和内容详见我院招生信息网站http://zs.cavtc.cn;
4.考试时间:4月23日
文化考试4月23日:09:30——12:00
综合测试4月23日:09:30——12:00 13:30——17:30
5.考试地点:文化考试及综合测试均在我院跳马校区进行;
6.评卷:由我院组织专家参照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评卷办法执行。
五、录取
1.根据招生计划,按考生填报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免试、加分录取:下述条件的学生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学校证明、身份证于4月22日前来我院招生办登记,我院可免试、加分;
(1)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教育部、省教育厅组织的全国、全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获一、二、三等奖者,免试录取;
(2)体育特长生,参照2016年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办法执行;
3.录取流程:我院确定拟录取名单—网上公示—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相关事宜
1.考生被我院录取后,享有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新生同等待遇。
2.凡被单独招生正式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准许参加当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
3.考生被我院正式录取,不得调整到单独招生以外专业,不得转校学习。
4.考生入校后进行身体和资格等复查,舞弊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5.体育特长生被我院正式录取、在校学习期间,可按学院规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七、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标准
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我院每年发放的奖学金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人、二等3000元/人、三等2000元/人)。
2.学院另设置优秀大学生标兵奖,发给甲等奖学金为2000元/人。
3.助学贷款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八、由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颁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更多单招信息可登陆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网(http://zs.cavtc.cn/dzw/)查看。